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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三轮车撞人后逃逸 司机因交通肇事获刑

http://www.scol.com.cn  (2016-08-16 16:27:34)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王剑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剑)近日,由宜宾长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长宁县人民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8日,被告人徐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超限装载木材从长宁县长宁镇行至长宁县古河镇加油站附近时,与被害人陈某相撞,导致陈某被撞倒地后死亡,被告人徐某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经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人徐某承担全部责任,被害人陈某无责任。徐某到案后,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20.8万元,被害人家属对徐某表示谅解。

长宁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徐某的犯罪事实、逃逸行为和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等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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