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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检察院运用多媒体示证 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

http://www.scol.com.cn  (2016-09-19 17:00:22)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王剑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剑)2016年以来,宜宾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对庭审实质化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积极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证据,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原则,切实保障了被告人对证据的知情权,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庭审中质量、效率和效果,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案件选择上,倾向于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由于职务犯罪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具有案件证据多、证据之间的连接紧密、庭审争论焦点和辩论激烈、社会关注度高、旁听人员较多等特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传统的示证方式不便于直观地展示案件证据。我院充分运用多媒体示证能很好地将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有关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的证据以直观、可见的电子卷宗形式当庭演示出来,以此来彰显指控的力度、加快庭审节奏、增庭审理效果。

在证据编排上,注重点、线、面的有效结合。多媒体示证犹如一部舞台剧,而公诉人就是“编剧”。我院公诉人提前将电子卷宗等证据材料编写在多媒体演示系统中,在编写的过程中以指控罪名为“点”,以案件证据为“面”,严格遵循公诉人指控思路,将罪名与证据串联成“线”,从而让法庭上的“观众”更加直观地理解并认可指控的罪名。例如在出庭支持公诉的原珙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坚受贿案中,公诉人首先将整个案件的证据体系图分为几个部分,使旁听人员直观地对案件有全局性的认识;具体到犯罪事实时,先出示证明本起事实的证据有几部分,证据分别证明哪些内容;每一部分按照证据种类又分为若干组,每组证据有若干个,每个证据、每组证据都显示证明了什么内容,使庭审相关人员及旁听者始终都能看到公诉人整个的指控思路,有效提升了庭审指控犯罪的效果。

在证据展示上,坚持重点突出和详略得当原则。对于关键证据的关键部分进行重点详细展示。例如在出庭支持公诉的原长宁县教育局营养办副主任谢仕礼受贿一案时,对于被告人在书证上的亲笔签名和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展示的原汁原味卷宗证据更具说服力,公诉人就将该内容做局部放大处理,放大的程度以当庭所有人员看清楚为标准。对于没有争议事实的证据,则采用叠加展示、综合说明的方式出示,或者展示证据名称,对证明内容以图表等形式出示,节省出示证据的时间,有效提升庭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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