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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引发口角纠纷 宜宾高县民警积极调解化矛盾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5:29:22)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牟鹏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牟鹏)11月8日,正值宜宾高县羊田乡逢场天,羊田乡派出所民警接到县局110指令羊田街道有警情,民警便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位60岁左右的老年人和一位摊贩在激烈的争吵,周围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在场的人员,民警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和经过。因街道上人员、车辆众多,加上两位当事人一直在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引起了周边群众的围观,让本就狭窄的羊田街道拥堵起来。为了不影响来往车辆通行和群众赶集,也为了更好的将事情处理好,化解双方的矛盾。民警将两位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原来,羊田乡华丰村的叶某某在一个月前到羊田街开缝纫店的刘某某处量了两块布匹,并让刘某某将其打成两条裤子。之后叶某某一直到11月8日逢场天才来刘某某的缝纫店拿裤子,到了之后就让刘某某将裤子拿给她,刘某某边拿裤子边对叶某某说账还没有结,并告知叶某某两条裤子,布的钱和加工费一共160元,叶某某听到后就开始和刘某某争吵起来,叶某某说她在当时来买布时就已经将钱付了,随后两人就开始抓扯两条裤子。但是刘某某说当天来的时候叶某某并没有拿钱,因为两人是认识的人,刘某某当时便在布上面写下了“欠160元”的字样,心想等叶某某来拿裤子时再提醒她拿钱。

现在,双方就一直围绕着是否拿了这160元钱而争吵。民警听了他们各自的说法之后,耐心的开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因为间隔的时间过久,且当时也没有第三人来证实双方说法的真实性,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双方难以让步,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证人证据,民警考虑到叶某某年纪已大,加上裤子是按她的身材裁量,现在天也冷了,把裤子买回家穿着也暖和,便劝她让让步,出点钱将裤子买回去。而刘某某在羊田街道上做生意,如果处理不好,也影响其在羊田乡做生意,民警也劝她,当时的情况也已经无法查清,优惠一点价钱,将事情处理了,以免影响声誉。

经过民警对事情的分析,耐心的劝解,最后双方各自退一步,最后刘某某优惠一半的价钱让刘某某将裤子买回去。双方在民警的劝解下握手言和,相互感谢并道歉。至此,由160元钱引发的一场口角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化解了双方心中的怨气和矛盾,欢欢喜喜的走出了羊田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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