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惠敏)4月18日,宜宾高县特巡警大队协助高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喻某华(男,52岁,文江镇人),秦某(男,56岁,珙县巡场镇人)。
经查:2017年4月18日20时许,喻某华、秦某饮酒后分别驾驶车牌号为川QA172J、川QA605N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江镇行驶至文趱路0公里200米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喻某华、秦某酒精含量分别为25.3mg/100ml、5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喻某华、秦某已经分别被依法处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