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高仲智 龙韬)近日,宜宾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多破案控发案“亮剑”专项行动中,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嫌疑人李泽某(男,汉族,四川珙县人)执行逮捕。
“假公谋私”高息诱众人
经查,2013年—2014年间,犯罪嫌疑人李泽某以珙县某运业公司需要资金经营为由,在未经公司法人许可的情况下,以2分月息向胡某某等人借款,并私自出具盖有“某运业公司”公章的收条。在随后对该运业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等开展调查后得知,该公司并没有开展对外融资或高息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且对李泽某所借的款项毫不知情,系其个人假借公司名义所为。
“伪装利诱”轻松集资百余万
在李泽某高额的利息诱惑和假借的公司“名号”下,胡某某等人倾其所有、慷慨注资,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李泽某向胡某某等人集资达100余万元。李泽某得到集资款后,并没有将集资款用于公司,而是用于个人投资和日常开销。
“东窗事发”罪恶曝光被逮捕
2016年6月14日,察觉到了李泽某资金链断裂等诸多欺诈性高利息借款的情况后,胡某某等人来到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向警方如实陈述了有关情况。”随后,县公安局立即对该案情况进行彻查, 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泽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李泽钢已被珙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