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陈海燕)2017年7月,珙县财政局应珙县检察院院邀请,依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对我院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核查。
核查组人员对珙县检察院2016年度银行帐和机关套账进行了仔细的梳理,并就疑问之处询问我院财务人员,采用边查边问的方式对我院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存量资金用途进行了细致的了解。经过检查,核查组人员表示我院资金使用符合财经纪律要求,无违规情况。存量资金为5.32万元系我院电梯工程项目拨款经核算后结余金额,需返还财政进行资金盘活。
目前,珙县检察院已经按照要求将存量资金返还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