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法院“世界环境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0-06-08 15:21: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颜婧

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珙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珙泉镇高桥村洛浦河共同开展了2020年司法性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也是珙县法院自2019年来第二次举行该类活动。

此次放生的鱼苗是由珙县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的杨某某、毛某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6000元,放生鱼苗包括鲤鱼、鲫鱼、花鲢、白鲢、清波,共计2.5万尾。

珙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放鱼除了是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修复外,更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法律红线的观念,不要越生态保护法律雷池一步,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近年来,珙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宗旨,践行发展与保护并重,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发挥司法主观能动性,为珙县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司法力量。(罗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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