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行人罚单对“法不责众”说不! 宜宾开出首张行人乱穿马路罚单

http://www.scol.com.cn  (2016-10-24 16:53:49)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记者 李潇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李潇)昨(23)日下午,市民郑某因在宜宾城区北庆街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宜宾交警现场执勤人员对其处以5元罚款的警示教育。这也是宜宾开出的首个行人乱穿马路罚单。

宜宾集中治理行人乱穿马路行为

据了解,为尽可能避免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23日开始,宜宾公安交警在城区范围内的主要路口,针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10月24日一早,记者来到首批整治点位二医院与忠孝街交叉路口。这里属于宜宾城区交通主干道,来往车辆密集,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地面没有设置直接的人行横道,行人通行一般需要走旁边的人行天桥才能过马路。

来自翠屏区的刘洋丽告诉记者,“其实,作为市民我们也希望宜宾的交通秩序越来越好,但是我们家头老人都80多岁了,每周都需要在二医院门诊输液,年龄这么大了旁边的天桥实在爬不上去,所以平时看到有其他人穿过马路了,我们就扶着老爷子跟着走,现在要开行人罚单了,我们以后还不晓得怎么办。”

记者在现场发现,今天仍有许多市民不按交通规则乱穿乱行,交警在值勤过程中不断提醒来往行人走专用人行天桥,其中不乏从二医院门诊部街口走出的老年人;交警多次提醒无果的情况下,只得一边注意过往车辆一边搀扶着老年人到达对街。

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是关键

现场执勤交警介绍,“‘中国式过马路’的一大特点就是,有一个人乱穿乱行后,其他人也跟着效仿,但是其中也有许多腿脚不方便的老年人、刚做完手术的患者等,也只能根据情况上前进行劝导并搀扶其过马路。要将行人违法治理纳入规范化的交管工作中,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仍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也是会依法处罚的。如: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元;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3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按照《道交法》第89条规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等。

交警支队民警左兴中介绍,城区医二院路口是公安交警展开对行人乱穿马路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第一站,目前对市民还是以劝导为主;如果市民不听劝阻,强行横穿马路,严重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将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整治行动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目的是让市民逐渐养成文明行为。下一步,宜宾公安交警还将会在其他交通枢纽路口实行此项整治。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