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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法院促使8名老赖履行17万欠款 2人被司法拘留

http://www.scol.com.cn  (2015-11-18 14:11:32)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彭屏 周宇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彭屏 周宇)11月17日,宜宾翠屏区法院开展冬季集中执行行动第一次集中执行,对10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促使8名“老赖”履行执行款17.8万元并分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2名“老赖”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

    宜宾市南溪区三佳纸塑包装厂与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一直有业务玩来,从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共有三笔货款共835175.52元未结清。宜宾市南溪区三佳纸塑包装厂因多次催促后,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仍不结清货款。2015年2月,宜宾市南溪区三佳纸塑包装厂将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翠屏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宜宾市南溪区三佳纸塑包装厂货款835175.5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对被执行人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未执行到位。

    翠屏区人马某雄因经营摩托车配件生意向朋友李某群借款60万元,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2014年4月,李某群一纸诉状将马某雄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马某雄偿还本金及利息72万余元。法院受理后,通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在2014年5月10日前给付原告本金、利息及损失共计71.72万元。被告在协议期限内未履行偿还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多次对被执行人马某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均未执行到位。

    此次行动前,该院通过认真梳理排查,将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宜宾奥菱电梯有限公司、马某雄、程某钊、李某甫等10名被执行人确定为本次集中执行目标,并提前采取措施,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动向和信息。行动中,该院出动干警20余人,将10名被执行人全部传唤到庭。被执行人到庭后,该院法官、书记员、法警各司其职,开展明理释法、教育敦促、纠纷调解等工作,促使其中6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但是,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后,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马某雄、李某甫等4名被执行人仍拒不执行。

    为维护法律尊严,打击拒不执行“老赖”的嚣张气焰,法院依法决定,对宜宾银利达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满某珍、马某雄、李某甫等4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马某雄、李某甫分别履行8万元、1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满某珍、程某钊被送往宜宾市行政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据悉,2015年1-11月,翠屏区法院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行动,通过强化执行威慑和“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共执结案件2393件,执行到位标的8000余万元,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37.66万元。

    翠屏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针对部分“老赖”拒不执行的情况,该院结合年终岁末社会经济往来频繁的实际,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冬季集中执行行动,摸排确定了一批重点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老赖”履行义务,确保执行到位,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采取司法救助措施,让一批困难申请执行人“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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