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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引纠纷 宜宾兴文县人民调解促和谐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9 16:05:02)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文强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文强)近日,宜宾兴文县古宋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小区停车纠纷,使水火不容的两位当事人冰释前嫌、和睦相处。

家住新华书店宿舍的苟某,由于该宿舍没有停车位,为方便停车,就与住在卫生局宿舍的住户王某协商,每月交100元钱给王某,王某把卫生局宿舍停车位租给苟某停车。一天下午5点40分左右,苟某向往常一样到卫生局宿舍去开车,到达后发现车位的锁被换了,之前的钥匙无法打开。要赶着回久庆老家为母亲忌日烧纸钱的苟某心中非常着急,正在此时,住在该小区的周某从外边回家,来到车位旁,苟某夫妇就向周某救助,希望邹某拿钥匙给他把锁打开。周某表示他没有钥匙,对于苟某夫妇的请求没有理睬。苟某认为周某在故意为难他,就用脚踹了车位的铁柱几下,周某看到后便上去与苟某发生了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双方互相抓扯和辱骂,幸好没有大碍。事情过后,苟某怨气很大,认为自己出了钱,还不能停车,关键是车还被锁了,到处都找不到钥匙。一气之下,苟某拨打了市长热线。

古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到指派后,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得知,卫生局宿舍没有专门物管,为了规范小区停车和不允许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周某与小区居民一起在宿舍大院内规划了停车车位,并安装了地锁和铁链,小区参与住户每户发放钥匙一把。事情发生当天上午,锁车位安装的铁柱坏了一根,周某就与车位规划人之一的车某商量,把损毁的铁柱重新换过,并且为了不让外来车辆停放,就让车某买了一把新锁把停车位锁了。新锁换过后,只有车某一人有钥匙,还没来得及把钥匙发放给小区其他住户,苟某的事情就发生了。同时,调委会也调查到王某收取苟某停车费,并把停车位租给苟某的情况小区其他住户并不知晓,更没有征求小区住户的同意。

10月28日古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物业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指出小区车位换锁,应该提前告知,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张榜公示,对于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也应该制作标牌标示进行提醒,而这些物业都没有做到。对于苟某要想在卫生局宿舍小区停车的问题,调委会也表示需要征求小区所有住户的同意。另外一方面调解人员劝解苟某,周某不是有意不帮他们的帮,他当时确实没有钥匙,大家都是邻居,应该和睦相处。最后,调解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以后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对待,妥善处理,不要冲动。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自己当时确实过于冲动,不应该辱骂和抓扯对方,现在已经后悔了。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对方道了歉,握手言和。

事后苟某紧紧地握住调解人员的手表示感谢,“这件事看上去虽然很小,但是一直影响我的生活,影响我的心情,心中很不是滋味,为此甚至晚上睡眠都不是很好,经过你们的化解,我如释重负,感谢调解员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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