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2016年 宜宾翠屏区法院发放执行案款1.36亿元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8 14:51:11)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记者 李潇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实习记者 李潇)“2016年,翠屏区法院执结执行案件4491件,发放执行案款1.36亿元,其中兑现涉民生案件案款400万元。”这是记者12月28日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暨涉民生案款兑现仪式上获悉的最新情况。

为解决执行难 采取了哪些措施?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为解决“执行难”,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推动建立了全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依法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同时,开展了查人找物和惩诫“老赖”的新探索,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公司、车辆等相关信息,初步解决了“人难找、物难寻、钱难扣”等影响执行的问题。

今年以来,翠屏区法院共进行网络查询、冻结、扣划6500余次,冻结、扣划金额1000余万元,将208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对97名拒不执行的“老赖”予以司法拘留,执结执行案件4491件。翠屏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余雪功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院共通过LED大屏幕曝光了684个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今年4月,翠屏区法院正式启动了“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健全“完善网络查控、执行监督、流程管理和执行不能案件退出”等四项机制,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能得到及时执行。

针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特别是涉民生案件中恶意拖欠劳动报酬、职工工资的被执行人等案件,以及执行财产隐匿、恶意降低履行能力、滥用诉讼程序等规避执行的行为,翠屏区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营造义务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氛围,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力确保执行到位。

新闻发布会上,执行局法官还现场向部分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551.9万元。“李某当时在我们银行贷了300多万元,2015年已经逾期,由于贷款时抵押了三套门面,法院及时对抵押品进行了处置,执行力度很强,今天我们就拿到了钱。”宜宾金江农商行工作人员欧敏向记者介绍道。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