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龙章剑)为认真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近日,宜宾长宁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召开案件讨论会。
会上,长宁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和县公安局干警就近期办理的“张某涉嫌销售假药案”和“杨某某涉嫌销售假药案”的情况,从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罪与非罪界限、证据收集固定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并对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作出说明。在认真听取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对该两起案件的意见后,我院就案件定性、存在的问题、证据标准、下一步侦查取证方向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本次案件研讨会使长宁县食药监局、公安局和检察院在办理销售假药类案件方面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合力,促进了长宁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近年来,长宁检察院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开展,经常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定期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案件研讨会,实现“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工作常态运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