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刘兴云)近日,四川省长宁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成功办理一件由被害人亲属主动申请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聚餐醉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送其亲戚宋某某回家的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宋某某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在羁押期间,苏某某情绪激动,对刑事拘留和损害赔偿难以理解,认为自己好心办好事,又没有收车费,更不是故意要造成他人死亡,为什么要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因此拒绝道歉和赔偿,从而使原本和睦的两家人关系恶化。
长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多次约谈苏某某,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化解其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疑惑和情感上的焦灼。同时,与受害人亲属沟通,尝试用法律和情理化解两家人之间的矛盾。最终,苏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委托家人诚恳地向受害人亲属道歉和赔偿。受害人亲属也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向办案机关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