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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起纠纷  宜宾长宁县检察院刑事和解促和谐

http://www.scol.com.cn  (2016-06-30 19:13:42)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江宏风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江宏风)本是姻亲关系却因经济纠纷双方反目,进而大打出手,导致一人轻伤另一人身陷囹圄。宜宾长宁县检察院在查办该案时,了解到事实经过后,本着宽严相济、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刑事和解。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被害人杨某某姐夫,2016年2月11日,杨某某与陈某某商量,由陈某某将杨某某父亲送到广东由杨某某赡养,不料杨某某父亲刚至广东不久即生病,杨某某与陈某某商量后由陈某某将杨某某父亲送回长宁老家,但杨某某需支付约4000元路费及油费,事后陈某多次催促后杨某才将费用打至其账户。2016年2月27日,杨某某回到老家,在吃饭时,杨某某出言抱怨称陈某某不该多次催促其拿钱,陈某某听后不满,双方遂起争执,并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陈某某将杨某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杨某某所受伤为轻伤二级。

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陈某某与杨某某之间纠纷系家庭内部矛盾引起,且事后陈某某已对杨某某作出赔偿,符合刑事和解条件,遂于6月2日对该案进行了刑事和解,依法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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