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剑)近日,经宜宾长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通、张某等六人聚众斗殴一案,长宁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六名被告人一年两个月到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5年5月,因被告人张某借了被告人刘某通一张赌博机作弊卡未还,双方多次交涉未果产生矛盾。同年5月29日,被告人刘某通与张某在电话中因赌博机作弊卡归还问题再次产生冲突,双方约定在长宁县长宁镇淯江西路二段628KTV见面解决问题。后被告人刘某通纠集被告人刘某良、韦某、王某,被告人张某纠集被告人侯某等人,双方持刀到达628KTV旁,双方随后发生斗殴。在此程中,被告人刘某通等人持刀将张某全身多处砍伤,被告人张某持刀将刘某通全身多处砍伤。经鉴定,被告人张某体表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尺神经断裂、尺动脉断裂均属轻伤二级;被告人刘某通左手第五掌骨骨折、体表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均属轻伤二级。
县法院根据六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