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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宁县一男子盗窃醉汉财务 被判刑10个月

http://www.scol.com.cn  (2017-02-20 16:50:49)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王剑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剑)宜宾长宁县一男子骆某见到醉酒人士醉卧街头神志不清无人照看时搜身盗窃,将“醉猫”身上的财物全部顺走,骆某经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8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16日6时许,被告人骆某路经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一段桔湘宾馆处时,发现被害人周某醉酒后躺在桔湘宾馆停车场出入口处熟睡,被告人骆某借口过去看一下是否熟人,独自走到被害人周某身旁将周某身上的一根足金黄金项链(价值九千余元)、一部小米牌手机(价值九百余元)及2000元现金盗走,所获赃款被骆某挥霍一空。

检察官提醒:亲朋好友聚餐时难免多喝几杯,但千万不要忽略了必要的安全防范,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正是趁着被害人醉酒意识不清时实施盗窃。醉酒者单独出行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尤其晚上更甚,不仅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还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所以,喝酒应适量为宜,醉酒后应由熟人陪同回家,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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