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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宁县:邻里纠纷酿刑案 刑事和解融冰霜

http://www.scol.com.cn  (2017-02-20 16:52:24)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王剑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王剑)刘某与唐某本是邻居,却因口角纠纷继而大打出手,最终致一人轻伤。近日,经宜宾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被害人唐某之间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决定对刘某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该案以刑事和解结案。

经查,2016年6月的一天凌晨,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其开设在长宁县长宁镇文胜街“九九茶坊”门口,因琐事与其妻子周某发生争吵并扭扯。邻居唐某在劝阻两人时与犯罪嫌疑人刘某发生口角,随后被害人唐某从其门市内取出一根钢管,犯罪嫌疑人刘某见状从其茶坊内取出一把菜刀。被害人唐某先使用钢管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殴打,犯罪嫌疑人刘某遂用菜刀将被害人唐某砍伤。后经长宁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唐某右胫骨和左尺骨鹰嘴开放性骨折属于轻伤一级。刘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支付了被害人唐某医疗费等共计6 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该案系邻里纠纷,刘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唐某也有过错,双方当事人真诚自愿和解,本案符合刑事和解的范围和要求。双方在长宁县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以刑事和解结案,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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