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罗付贵)为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宜检发案管〔2016〕1号)文件要求,翠屏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的有关规定,对该院2015年8月26日至2016年5月30日期间立案或法院已判决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2016年5月30日前检察机关正在办理的非自侦案件、2016年5月30日前检察机关已结案未处理涉案财物的非自侦案件的有关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工作中,该院下发了《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务督察和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由案管办、纪检组、监察科、计财科组成的督察检查工作组,并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核对财政(银行)专户余额和库存实物是否与账目相符、听取办案人员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纳入专项检查范围的47件涉案财物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该院主要存在个别案件扣押款物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针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院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强化整改,并做好迎接市院专项督察检查的工作准备,确保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