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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中院:加力环境资源审判 护卫绿色宜宾

http://www.scol.com.cn  (2017-03-20 15:53:28)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李妮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李妮)继2017年1月初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和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后,宜宾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长江上游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践行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持续加力守护宜宾碧水蓝天。

《意见》提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选拔审判经验丰富、调研能力强、精通法律、熟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法官,统一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全市基层法院将于2017年4月底前,通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环保旅游法庭、环境资源合议庭、旅游巡回审判点等方式,完成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牢守环境安全底线,依法惩处非法排放污染物造成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类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犯罪行为;要维护环境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对合同涉及破坏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严重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依法不予确认合同的效力;要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不依法查处违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案件的审理,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公众的环境健康与安全。

《意见》强调,要依法审理社会组织、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创新、完善具体的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示效果和示范意义;要积极构建环境保护恢复性司法机制,通过刑事、行政和民事等多项措施,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扩大或者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从而达到惩罚与修复并重的目的;要定期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宣传环境资源司法成果,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司法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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