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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交警三个一措施开展常态化春运宣传工作

www.scol.com.cn  (2018-03-05 16:28:31)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彭万松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彭万松)为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深化百日平安“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工作,高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切实采取“三个一”措施,认真开展常态化春运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每人一个宣传任务。大队一是将全县6家客运企业、13家货运企业、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4名大队领导,要求大队领导要加强企业安全检查,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春运交通安全承诺书》,并保持与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联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将全县52台1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民警,要求民警要对车辆和驾驶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了解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员安全动态,并与驾驶员签订《春运交通安全承诺书》,杜绝带病车辆和资质不符的驾驶员参与春运,提醒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做到安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每天一次宣传提示。大队一是每天更新“微信”、“微博”内容,及时发送道路信息和春运动态,曝光典型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并协调“高县公安”、“高县发布”、“高县民生”、“高县金线线岭网友社区”等有影响力的微平台进行推送。二是每天通过交管平台12123、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重点车辆和驾驶员发送安全提示,及时发送道路信息、天气信息和春运工作动态,宣传冬季行车安全常识、宣传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知识,为春运安全营造社会化宣传氛围。

每周一次宣传活动。大队一是要求各中队要每周开展一次街面宣传活动,主动深入辖区场镇、街道、路口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一次宣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二是要求各中队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周到辖区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能过排查安全隐患、通报春运动态、开展安全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提升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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