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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珙县工商局多措并举抓实消费维权工作

http://www.scol.com.cn  (2016-03-14 14:59:30)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陈卓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陈卓)为了更好的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宜宾珙县工商局立足本职,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方式,坚持“以和为贵、和谐调解、调解为先、处理在后”基本原则,多措并举,做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障经营者合法权利的辩证统一。

注重宣传引导,增强法律意识。倡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在全社会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氛围;在各基层工商所及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发放宣传手册,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法》等法规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纠正“知假买假”等错误的消费意识,引导消费者通过正确合理的渠道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做到从源头上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舆论监督。不断完善12345市民服务平台,畅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就地来访举报四大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渠道,同时不断强化监管方式,规范投诉的内容,明确投诉的方式、渠道和处理投诉的程序、时间,做到有据、有序、有效地处理消费纠纷。

做好调解工作,维护合法权益。在接待消费者诉求时,做到认真热情细心,了解事情经过,调查获取相关证据,找出责任所在,并及时处理;在向经营商调查了解情况时,要善于引导提醒,做到“晓之的理、动之以情”,指出《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法》有关规定,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增强责任意识,使经营者切实履行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使双方都能平心静气坐下来,接受工商部门的倾情调解。

规范调解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在受理消费维权工作中,严格实行规范化,按照程序进行调解,做到“有诉求、有证据、有过程、有结果、有档案”,力求达到“责任明、双方服、效果佳”的效果,在完成消费纠纷调解时,备好案,防止反弹。加强消费维权的监管工作,;强化产品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准检验;严厉打击具有市场欺诈的消费行为,做到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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