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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珙县男子冲动砸车 被依法刑事拘留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8 11:14:17)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张蔚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张蔚)近日,宜宾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在“亮剑”专项行动中破获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君(男,汉族,四川珙县人)。

2016年10月10日8时许,巡场派出所接110指令:“兴太村有人持刀砍车,请处置”。接警后,巡场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到达现场发现一中年男子神情激动正与另一男子争吵,神情激动的男子满身酒气,手中还挥舞一把斧头。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两人隔离,迅速控制激动的男子,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经查,周某君居住在巡场镇采石厂附近,周某君认为自家厕所漏水与采石厂爆破作业有关。10月10日早上8时许,周某君在宿醉未清醒的状态下来到兴太村办公室找村上解决此事,周某君到办公室后没有找到人,怒气难撒,便将办公室门牌及一张展板砸坏。在办公室撒了一通气后,周某君还是怒火难耐。

愤怒难耐的周某君突然想到村干部每天会从他家门口经过,于是便在坐在家门口的公路上等候。正在这时,周某君看见村干部周某某的轿车从公路对面驶来,周某君便起身将周某某的轿车拦住,周某某下车后,周某君便上前与周某某理论并索要赔偿。周某某一再向其解释并希望他按正规途径解决此事。周某君不听劝说,反复叫嚷周某某赔钱。叫嚷一阵之后,周某君从家中拿出菜刀对周某某轿车的玻璃窗进行敲砍,但是由于菜刀使不上力,周某君又折返家中换了一把斧头对周某某轿车车窗玻璃及引擎盖进行敲砍,造成周某某轿车损失10000余元。

面对民警的审讯,酒醉未醒的周某君还十分气愤,对待民警不友善,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法制教育,周某君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十分后悔自己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

目前,周某君因故意损毁财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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