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 珙县追回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 

www.scol.com.cn (2019-03-25 18:33:0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颜婧记者 曹洋  

四川在线消息(罗微微 记者 曹洋)3月25日,记者从珙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两年多的努力,于近日成功帮助申请人孙某跨省追回一台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

据介绍,2016年6月24日,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孙某签订了《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及《协议书》并经保证人罗某、邹某作保。经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根据《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及协议书,被执行人王某向申请人承租价值近200万的挖掘机,王某应从2016年7月20日按月支付租金,截止2018年7月4日,被执行人王某已累计4期共计175004元未按时支付申请人租金,申请人经多次催收无果。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2018年8月3日依法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29日向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追回租金与租赁物挖掘机。

珙县法院执行局收到此案后立即进入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从网上银行、车辆、本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财产查询,都未发现其财产线索。随后承办法官又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电话拨通后对方拒不承认是本人,2018年12月5日,承办法官深入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调查,通过当地小组长的反映,被执行人王某早已外出打工,未在家,事情至此陷入僵局。

今年2月26日,珙县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有本案标的物挖掘机在云南省威信县保证人罗某手中的信息,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李祖才立马带队,跨省赶往云南省威信县。

在云南省保证人罗某家中,执行法官向其阐明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保证人罗某妻子同意配合法院履行相关给付义务,交出价值200万的挖掘机。至此珙县法院执行局成功为申请人跨省追回标的物。

“现在执行标的物本来就困难,这台挖掘机我以为再也找不回来了,但是法官却没有放弃,帮我执行到了,真是谢谢你们。”孙某感激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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