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泉法庭巡回审判进村 延伸司法服务

2019-08-15 16:55: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颜婧

巡回审判法庭现场

四川在线消息(蒋艳玲)近日,珙县人民法院珙泉法庭干警一行到底洞镇石洪村巡回审理该村村民委员会与何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通过此次巡回审判,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成功化解了此起纠纷。

2018年6月,石洪村开始在全村实施水泥路硬化工程,当该项工程实施到被告何某的承包地时,何某的妻子张某以该地界内没有修葺堡坎为由多次阻挡公路正常施工。为确保工程进度,经石洪村两委与何某一家多次协商,双方于2018年7月16日签订协议,约定由何某承包该地界内的堡坎修建工程,工程总价为5280元,工期为2018年10月30日前完工,并约定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500元。协议签订后,石洪村村委会向何某支付4000元工程预付款,但何某却迟迟未对其承包的工程进行修建。2018年9月1日,张某到村办公室与村干部进行协商,希望由村委出面帮助修建该堡坎,承诺在堡坎完工后立即退还4000元工程预付款。村委会考虑到该工程涉及村社群众的利益,便委托其他人员对该堡坎进行修建,堡坎修建工程于2018年10月30日完工并验收合格,但至何某被起诉时,仍未退还4000元工程预付款。石洪村村委会多次催收未果,故酿成纠纷。

张某代何某当庭履行退还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剑锋考虑到该案系村社内部矛盾纠纷,且涉及道路硬化的惠民工程,担心远程开庭不能从源头上化解纠纷,遂决定到村社巡回审理,邀请该路段的住户进行旁听。开庭审理时,因何某在外务工无法到庭,便委托其妻张某到庭参加诉讼,张某以村社在该起案件上也有过错为由拒不履行退还义务。

珙泉法庭一行干警在完成开庭任务后并没有立即离开,李剑锋以法庭查明的事实为基础,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张某同意退还4000元工程预付款,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据介绍,珙泉法庭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不仅可以因地制宜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它也是司法服务的延伸、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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