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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民需注意 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将被严格控制

http://www.scol.com.cn  (2017-06-05 15:09:45)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记者 李潇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记者 李潇)又到了高考、中考季,为给全体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宜宾在6月1日至9日高考期间、12日至15日中考期间,实施环境噪声管理强制性措施。

考试期间,距考点500米范围内,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环境。高考、中考考生主要食宿点附近,当日22:00—次日7:00和12:00—14:3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一切活动;期间,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厂界的噪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严禁超标排放。

宜宾各县(区)城区和宜宾县观音镇规划区范围内高考期间、各县(区)城区和设有中考考点的乡(镇)规划区中考期间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和金属加工等活动,其环境噪声的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当日22:00—次日7:00和12:00—14:30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事先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通告附近居民后方可进行。同时,严格控制各类展销会、演唱会、集会和室内外娱乐活动的噪声干扰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宜宾各县(区)城区和宜宾县观音镇规划区范围内高考期间、各县(区)城区和设有中考考点的乡镇规划区中考期间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生高噪声的方式从事的日常生活和商业经营活动。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产生噪声干扰邻里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噪声投诉举报电话:翠屏区城区非工业类噪声投诉举报电话:0831—2335401,13890958886,翠屏区城区工业类噪声及其它县(区)投诉举报电话:0831—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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