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规:校外线上培训每节课不得超 40 分钟

2019-10-11 11:02:3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颜婧

12月底前由6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不得超前教学”“教师须持证上岗”“收费上限不超60课时或3个月”……在教育部等6部门出台《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之后,日前,我省相关的实施方案也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促进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有序发展,9月29日,省教育厅、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制定《四川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今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并与校外线下培训机构监管一样,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看现状:校外线上培训发展迅速,课程质量良莠不齐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2.32亿,手机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1.99亿。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为了省时间、图方便,省内不少家长让孩子参与过校外线上培训,培训内容从语文、数学、英语到国学、机器人等,种类繁多。“在家就能补课,节约了路途上的大把时间。”成都市民张女士的想法在家长群体中颇有代表性,但她也表示,线上培训也有一些问题,如影响孩子视力、师资无法保证,更重要的是,“需要一次性缴纳不菲的培训费,而后续很难退费”。

对于2014年起大规模出现的校外线上培训这个新生事物,官方评价如何?教育部表示,校外线上培训课程为中小学生提供了较为便捷、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服务,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学科类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看举措:一次性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3个月的培训费用

面对良莠不齐的校外线上培训,我省如何实现有效监管?记者了解到,根据6部门联合制定的《实施方案》,我省将对校外线上培训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全面完成我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工作,重点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等进行严格审查备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其中,备案审查的范围包括营业执照、ICP备案地址在我省范围内的校外线上培训,但教育部门组织推进的直播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课堂教学、课后学习并不纳入此范围。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是备案审查的重点。机构在取得省级通信管理部门ICP备案、公安部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即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在监管机制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电信部门、广电部门、“扫黄打非”部门将分别在违规违法不良有害信息查处、违规平台应用整治关停等方向开展综合监管。排查监管重点,从课程内容、课程时长、师资、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五个方面展开。

在时长方面,《实施方案》规定,校外线上培训的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文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者3个月的培训费用。

教育部门表示,校外线上培训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支持推动在线教育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购买优质线上教育资源和服务。

□范芮菱 本报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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