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杨河 张开健)11月1日,宜宾临港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某。
经查,10月31日10时许,陈某某等人来到临港区国土分局一办公室内,以国土部门未解决其母亲征地后房产证办理事宜为由,采取纠缠、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方式,扰乱机关办公秩序。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临港警方提醒:当事人表达相关利益诉求,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而不能采取扰乱单位办公和生产秩序等过激行为。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不能正常进行的,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