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静态管理的紧急通告

2022-09-09 17:27:18来源:江安融媒编辑:颜婧

江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静态管理的紧急通告

当前全市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宜宾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域静态管理的紧急通知》(宜疫指挥办函[2022]57号)要求,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全县静态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9日18时起至9月11日24时,全县实行全域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全体居民原则上居家,连续3天每天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非小区居民非必要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1次,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就近采购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严格执行报备程序。

二、静态管理期间,全县将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镇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各镇村(社区)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三、静态管理期间,不得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信访工作以网络、电话、信件形式进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线上教育。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暂停宗教活动。

四、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原则居家办公,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或工作证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所在社区、小区志愿服务。

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江安县境内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江安县境内国省道路与邻近县(区)连接路口、各镇场镇交通路口、县乡村道交通路口等节点实施交通管制;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六、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七、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24小时核酸报告。

八、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管理的基础上,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通告自2022年9月9日18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我县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充足,供货渠道通畅,能满足居民正常生活需求,希望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哄抢,理性有序采购,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携手共克时艰、共渡难关,早日打赢抗疫攻坚战。

特此通告。

江安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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