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全域实行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严格做到“外防输入、内防传播”,高质量完成全域全员三天三次核酸检测,坚决阻断我市本轮疫情传入风险,持续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实施全县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时间
自2022年9月9日18:00时起,暂定实施3天,后续根据全市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二、静态管理区域
兴文县全域
三、加强区域管理
1.静态管理期间,严禁县外人员入兴,严禁县内人员离兴。全体居民居家,除到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外,不得外出。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
2.原则上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外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有急危重患者、孕产妇、慢性病人等就医需求的,向居住地村(社区)申请,在村(社区)核实同意后方可外出,并严格出入登记。
3.静态管理期间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行在线教育。各类娱乐场所和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原则居家办公,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居家不脱岗”原则,主动担当作为,时刻保持工作状态,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按照属地调度要求,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5.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院、生鲜快递、电商配送等“白名单”市场主体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6.在静态管理期间有序组织全员核酸筛查。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群众按所在乡镇、村(社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以家庭为单位,分批次、分时段、分楼栋规范有序参加核酸采样,防止人员扎堆、聚集、交叉感染。
7.商超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加强区域内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及重疾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做好就医等服务保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实时公布我县疫情动态,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抢购物资,积极主动参与全域全员三天三次核酸检测,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我市本轮疫情动态清零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或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1-8916600
特此通告。
兴文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