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9月14日24时解除全域静态管理

2022-09-14 22:24:48来源:宜宾日报编辑:颜婧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解除长宁县全域静态管理

并持续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5号)

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初步成效,全县自2022年9月7日到9月11日进行了4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专家综合研判,长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14日24时起解除长宁县全域静态管理,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严防输入”成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解封不解防”的原则,现就持续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继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全县居民要密切关注核酸检测通知,按照全县统一要求执行。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严格做好核酸检测。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并做好个人防护,漏检人员实施赋码管理。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已纳入管控的人员,按照相关管控规定严格执行。

二、继续强化社会面管控。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落实“入长即检”,按规定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长人员。严控跨县(区)流动,除保生活、保生产、保防疫等相关人员和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出本县行政区域。县内各村(社区)、小区要有序管理,村(居)民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三、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督促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返岗必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不组织、不参加聚餐、聚会等集体活动。

四、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坚持人员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上下班尽量做到单位——住址“两点一线”不得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以及广场舞、坝坝宴等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学校、幼儿园暂缓返校,继续实行在线教育。除保障居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宾馆、餐饮经营主体(只提供到点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外,其他经营场所、门店继续暂停开放和营业;凡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宗教场所继续暂时关闭,暂停宗教活动。

六、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医务人员、师生、志愿者、村(社区)工作人员、警察、保安、环卫工人、出租(客运)司机、外卖快递配送等重点人群防疫管理,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有效管控社会面感染风险。

七、加强医疗“哨点”管理。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持续发挥“哨点”作用,加强院感防控。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等疫情监测药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主动引导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向县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

八、强化民生服务保障工作。各镇组建专班、各相关部门强化指导做好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要特别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生活、出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九、科学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坚持稳产保供原则,实行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落实联系企业“双千”制度和服务企业“保姆”制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根据市、县疫情防控需要和安排,按包保社区或就近下沉原则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服从社区安排,协助开展风险人员排查、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心理疏导和秩序维护等工作,让党旗飘扬在疫情防控一线。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继续遵守和配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故意隐瞒风险旅居史和接触史、不按要求报备等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4日24时起施行,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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