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升级民营企业诉求处理“直通车”

2024-07-31 11:17: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川

为建立定期收集企业诉求,交办各县(区)、各部门(单位)限期核实并解决的工作机制,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依据《四川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试行)》《宜宾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办法》等文件精神,配套修订《宜宾市民营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升级诉求处理“直通车”。

诉求处理机制“三提”

一是提升总体目标。《诉求处理机制》坚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四川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2”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畅通民营企业“咨询求助、反映诉求、提出建议和投诉问题”的渠道,打造诉求服务“直通车”,协调解决企业全生命周期面临的困难问题,不断增强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二是提高处理规格。受理企业问题诉求,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提高为市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民营办,设在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负责统筹协调民营企业问题诉求的收集、汇总、交办、处理等工作。

三是提供“贴身保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指定1名业务精、擅沟通的中层干部,作为“贴身保姆”,具体负责企业诉求的收集报送、联络协调、有效办理等工作。同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遵循“依法依规、热情周到、有求必应、注重实效”的原则予以处理。

诉求收集渠道“三和”

一是“领导和上级”交办收集。市领导交办在座谈会上、调研中企业反映的问题,中、省督查时我市企业反馈的问题,以及省、市党委领导“面对面+键对键”“点对点听诉求,实打实解难题”等政企协商活动中我市企业反馈的问题,均属企业诉求的收集渠道。

二是“线上和线下”平台收集。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宜宾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网络平台,以及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企业服务窗口、宜宾市民营企业诉求服务“直通车”等线下渠道反映问题诉求。同时,还可委托行业商(协)会、行业主管部门代反映问题。

三是“督查和走访”实地收集。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密切合作、协调联动,通过“现场督查、实地走访、专项调研、办结回访”等方式,收集企业问题诉求。2023年以来,已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督查、营商环境建设企业感受度督查调研等督查3次,收集、交办企业反映问题300余个,解决拖欠账款2600余万元。

诉求处理工作“三明”

一是明确受理范围。受理对象为宜宾市辖区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以及拟在宜投资的外地民营企业,企业诉求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有关合法诉求,参照此机制处理。

二是明确处理方式。企业诉求受理实行两条线“双循环”,县(区)收集的一般性问题,可自行交办处理;县(区)收集跨区域、较复杂的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代反映的问题,报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统一交办。同时,细化企业诉求处理流程,包括受理登记、梳理分类、转办交办、处理反馈、跟踪督办、回访评价、归档管理等。

三是明确责任落实。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每1—2月定期报送企业诉求,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点对点”按责转办,由承办主体限时核实、高效处理,要求“简单问题即时办、一般问题限时办、复杂问题会诊办、特殊问题延时办”;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的,实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等给民营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有权机关追究责任。(敬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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