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到在干工作时图省事、走捷径,却没想到会违规违纪。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恪守纪律红线、做好本职工作,决不再犯类似错误......”这是珙县孝儿镇纪委对在劳务品牌培训工作中履职不力的某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对象作出深刻检讨的一幕。
近年来,珙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介入、早纠正,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防止“小病”变“重疾”。为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一谈了之”等现象,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成长背景、家庭情况、性格特点,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定期做好跟踪问效,对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抓早抓小既要注重“初病防变”,也要注重“未病防治”。该县纪委监委把约谈警示贯穿于各项监督工作之中,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履职尽责等情况。同时,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提拔任用等重要节点,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实现从“盯违纪”向“抓预防”、事后惩处向事前监督转变。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75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职能,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把脉问诊’力度,精准灵活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让‘未病者’得到常防、‘初病者’得到早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