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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看守所“四项制度”畅通在押人员维权通道

www.scol.com.cn  (2018-04-16 15:08:44)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罗兰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罗兰)为了更好地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办理在押人员的申诉、检举、控告,解决在押人员的实际困难,畅通在押人员绿色维权通道。宜宾高县看守所立足监所日常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了四项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立在押人员告知制度。在押人员入所时,实行告知制度,将在押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申诉、检举、控告途径等内容详细登记在《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上,对新入所人员进行发放,使在押人员明白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清楚哪些是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如何维护。

落实约见检察官制度。规定在押人员要求约见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和问题的,看守所值班民警应及时通知驻所检察官,最快予以安排。在押人员如有问题要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时,也可以直接将反映材料投入每个监室前的检察信箱。确保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向驻所检察官反映。

坚持谈话教育制度。坚持实行对新入所人员、出所人员、情绪波动人员、诉讼环节变动的人员等四类人员的四必谈制度,通过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方式及时有效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改造动向,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提供法律咨询,对反映的情况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实行定期回访制度。看守所领导联合驻所检察室负责人,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对部分已出所人员走访,了解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否受到同监室人员欺压;看守民警是否严格文明执法以及对看守所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问题。对回访中发现和了解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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