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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公 外地人送锦旗感谢宜宾长宁好民警

http://www.scol.com.cn  (2016-04-08 21:29:29)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记者 侯超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记者 侯超)4月5日,宜宾县安边镇治和村村民武世文独自一人来到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一面写有“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副大队长陶于江手中,对民警认真负责,尽力为自己和因交通事故几乎失去生命的丈夫主持公道表示感谢。

交通事故发生 抢救陷入困境

2015年3月9日19时40分,武世文的丈夫唐洪富在长宁县长宁镇江长路段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黄某将武世文的丈夫送到了县医院进行抢救。

抢救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在有序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交警部门查明,肇事车是一辆号牌为川QY621A的红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未参加年检也没有购买任何保险。肇事者黄某,长宁县本地人,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

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到肇事者和医院的抢救,交警部门的处理,似乎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办理过程,并按正常的步骤进行着。可这正常的步骤,就在医院诊断结果出来的那一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医院方面告诉武世文,她的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度颅脑损伤,需要立即做脑部受损组织切除手术,并且手术成功的几率非常的低,就算是手术成功,她的丈夫也极有可能成为一名植物人。同时,医疗费用也会相当的高。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以靠丈夫在工地做工和自己在家务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武世文几乎瘫倒在地。肇事者黄某因车辆未购买保险,知道自己可能会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款后,辩称确实没钱支付更多的医疗费用。

民警热心举动 点燃生命希望

武世文丈夫的医疗费用一时半会儿筹不够,但严重的伤情却等不得,不及时手术,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几尽绝望的武世文在多次联系肇事者黄某未果的情况之下,决定找负责处理这起事故的民警陶于江试一试。

2015年3月10日上午,武世文来到了民警陶于江的办公室,问明了来意以后,陶于江联系了肇事者黄某,并先后组织事故双方进行了三次医疗费用座谈,但座谈的效果并不理想。

面对束手无策的武世文,民警陶于江毅然从家里拿来了一万块钱交到了武世文手中,事故中队的民警们也凑了一千元钱交给武世文,鼓励她要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表示公安交警部门一定会尽力处理好这起交通事故,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帮助她度过难关。

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武世文申请到了一部分医疗救助,加上筹到一部分钱,武世文丈夫的伤情得到了有效救治。据后来医院方面的介绍,武世文的丈夫是3月份到的医院进行手术,5月份人才苏醒,目前已经能够勉强行走,但由于脑部大量组织切除,智力已经不如从前,能抢救过来已经是一次生命奇迹。

公道自在人心 锦旗赠送亲人

2015年3月17日,长宁交警部门根据对事故的调查结果,依法认定肇事者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不服认定,向市交警部门提出复核,宜宾市交警支队经过复核,维持原认定。同年,5月份,经相关机构和部门鉴定,武世文的丈夫因交通事故造成二级伤残、重伤二级。案件由交警部门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9日,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一年六个月。

漫漫维权之路有了结果,武世文回想起来,眼眶几度湿润,她哽咽着对笔者说道:“今天到交警队来,一是为了还上陶警官借给我的一万块钱;二是特意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们“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品质表示感谢。在我和丈夫最艰难的时刻,是陶警官、吴警官、刘警官他们帮助了我,如果没有他们借给我钱,帮我联系医院治疗,我可能早就放弃了。谢谢他们,他们是人民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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