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30万!宜宾出台新规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

www.scol.com.cn (2019-01-24 17:50:1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颜婧记者 曹洋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曹洋)1月24日,记者从宜宾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人员(以下简称返乡下乡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宜宾市于1月出台《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新创业,《通知》包含十三条激励政策,最高奖金达30万元。

根据《通知》内容,加强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市、县(区)所有工业园区建立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各县(区)可根据入驻返乡下乡创业的项目数量和孵化效果,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最高给予创业园区(孵化基地)30万元/年的补贴。

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关心的电子商务奖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的内容,《通知》明确,鼓励县(区)返乡下乡创业者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农产品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补;年网上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以上的,可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

返乡下乡创业者自主创业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可发放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发放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发放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返乡下乡创业者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最高可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成功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可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经费补助。

此外,《通知》还要求优化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环境,其中涉及了实施引才回乡工程,以乡情乡愁吸引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回乡服务;将返乡下乡创业者子女的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和安排,享受与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同等的入学待遇;提高返乡下乡创业者的政治、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积极性,按规定开展优秀返乡下乡“创业之星”评选表扬活动,给予精神及一定物质奖励等政策措施。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