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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http://www.scol.com.cn  (2016-06-15 10:27:24)  来源:四川在线宜宾频道  
编辑:颜婧作者 陈茂林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陈茂林)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四川省新《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拓宽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保障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宜宾兴文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四项措施,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了开展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心专门召开了会议,安排部署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并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小组。

降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快速通道,优先接受未成年人的援助申请 ,做到“应援尽援”。

把握原则,做到“宽严相济”。努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工作,始终把青少年特别是边缘儿童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矫正放在首位,在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使犯罪后的未成年人能悔悟自己的错误行为,特别是法律援助制度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无私帮助和真心关爱,使他们尽早地回到阳光灿烂的生活当中。

提供渠道,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开展“送一份宣传资料、听一场法律援助报告会”的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增加未成年人法律常识,提供维护合法权益的渠道。

今年上半年以来,兴文县法律援助中心已为15名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近15%,其中涉罪未成年受援人12人,保证了他们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得到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信赖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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