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近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了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四川共有21家企业入围。
四川入围名单:
四川雪宝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丝天成(攀枝花)丝绸有限公司
四川省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百岛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尚好茶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百岳茶业有限公司
宜宾市申酉辰明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自贡市春兰茶业有限公司
绵阳辉达粮油有限公司
甘孜县康巴拉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
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唯怡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岚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欧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金四方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
昭觉县虹谷拉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饭扫光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前,经各省(区、市)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农业农村部拟认定413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批。
龙头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也是乡村振兴发展活力的领头羊。经认定公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将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申报企业必须具备综合实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等条件,此外,还需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
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企业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带动能力强,东部地区带动农户数量达4000户以上,中部地区达3500户以上,西部地区达1500户以上。
企业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