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宜宾市长宁县举行2023年渔业增殖放流暨长江十年禁渔宣传活动,15万尾珍稀鱼类、27万尾经济鱼类放流长宁河,助力长江“十年禁渔”。
活动现场,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参与放流的干部群众协力将15万尾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鱼和27万尾中华倒刺鲃、草鱼、花鲢等经济鱼类放流长宁河,为长宁水生生物资源增添“新生机”,助推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据了解,今年是长江十年全面禁渔“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的收官之年。三年来,长宁常态化规范强化垂钓管理,加强禁捕宣传,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5次,查办各类涉渔案件77件、涉案人员102人,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案件18起,助力推动鱼类野外种群恢复。
“活动旨在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一江清水。”长宁县有关领导表示,此次增殖放流也是长宁县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县创建成果,勇当宜宾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长宁将持续聚焦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执法监管、资源养护等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凝心聚力,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成果,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取得更大实效。(宋成均 张宝林 邵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