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珙县法院发布校园安全法治案例

2022-08-29 17:12: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颜婧

开学在即,近日,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洛表法庭为返校师生准备了一份关于校园安全的法治案例“礼包”。

该案例称,周子鑫(化名)与被告张志伟(化名)系某校小学五年级学生,二人在上午课间休息时嬉戏打闹,周子鑫将张志伟推撞到墙壁,在上课预备铃响起后,张志伟在老师未到达教室前,将周子鑫摔倒在地,导致后者左臂受伤。随后,周子鑫在老师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并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住院治疗28天,产生医疗费10545.94元。后经司法鉴定所对伤情评定为十级伤残、累计需续医费约6450元。为此,周子鑫将学校、张志伟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周子鑫在打闹嬉戏过程中将张志伟推撞倒至墙壁在先,后张志伟基于先前矛盾将周子鑫摔倒在地导致周子鑫左肱骨髁上骨折。周子鑫的先前行为与张志伟摔倒周子鑫,导致其受伤之间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张志伟的行为存在重要过错,严重损害了周子鑫的身体健康,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张志伟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及授课老师在上课预备铃响起后,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对学生在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监管疏漏,应承担30%民事赔偿责任。(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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