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宾市珙县县委巡察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更加注重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着力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进整改落实全流程。
珙县巡察整改“九张清单”是对负责整改工作领导督导、日常监督、指导督促有关的分管联系县领导、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组等九个责任主体“开清单”明确抓整改具体责任,同时要求其负责审核审定整改报告并“签字背书”。责任清单制推行近三年,先后近20名分管联系县领导对近40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双报告”进行审定把关并签批。
去年以来,历经第十四届县委任期全覆盖的珙县巡察工作不断探索系统巡察、巡纪联动、巡审联动等新方式,适时择机整合监督力量,融会贯通发挥前、中、后综合监督作用,在抓巡察整改全过程中争取量与质增效并举。巡察前,摸清整改问题底数;巡察中,看清整改实举实效;巡察后,理清整改陈情上报。听取巡察综合报告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据实指定分管联系县领导牵头负责抓专项治理整改、工作运行机制整改、系统性建章立制整改等。
据了解,自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已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1040个,立行立改事项12个,转交和督促办理意见建议近53条,敦促实施专项治理13次,新建或修订完善制度492项,整改专项治理追缴资金820.98万元。(黄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