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庭审现场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

2023-08-07 16:30:5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刘川

“被告人罗某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规划、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有期徒刑10年—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为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日,宜宾市高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系统30余名干部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零距离、面对面接受“沉浸式”纪法教育。

“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曾经志存高远,为群众做了一些事也做成了一些事,但今天站在这里,我无比愧疚,是我忘记了初心,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我不仅背叛了组织和人民,也给自己的家庭和亲人带来了深深的痛苦,在这里我对组织说声对不起……”被告人在陈述环节时泣不成声。

现场依照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随着庭审程序的推进,一名领导干部如何在利益的诱惑下,甘于被“围猎”,一步步突破“底线”、碰触法律“红线”,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全过程历历再现,在场人员深受警醒和触动。

“就像被告人说的一样,虽然他曾经担任过多个职务,也做出过一些成绩,但他自身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都因为他后期逐渐丢失初心而毁于一旦,如果无视纪法就会在伸手后成为阶下囚。我们一定要以他的堕落历程为镜鉴,坚守初心,不辱使命,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庭审结束后,高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张凌感慨地说。

“案例是一个个鲜活的标本、沉痛的教训,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善于揽镜自照,见鉴自省。”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变庭审现场为教育课堂,让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只是高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手段之一。

今年以来,高县纪委监委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警示教育为主线,常态化开展了一系列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工作,除了组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外,还通过举办周五课堂、全覆盖谈心谈话、廉洁家访、家庭助廉等系列举措,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修身慎行、清廉自守,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底气,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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