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移送的朱某某违纪案有个自书材料未写明接收人,审查报告涉案财物部分未写清楚,请你及时来一下审理室。”近日,宜宾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致电文江镇纪委书记李长林。
今年以来,高县纪委监委优化整合办案资源,以“乡案县审”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对镇纪委办案的全流程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切实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理经验不足、审理业务能力不强以及复杂案件定性处置不精准等问题,将案件平均审结时间由15天压缩至10天,切实提高乡镇案件质效。
据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廖正全介绍,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从13个镇纪检监察干部中优选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员30名,组建审理人才库。通过周五大讲堂、实战练兵、跟班学习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镇纪委开展业务指导,探索实行镇纪委“全员参审”模式,促使案件质效和审查调查人员业务水平“双提升”。同时,将各镇审理人员“上来学”与委机关审理室人员“沉下去”相结合,主动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每月拟立案件进度并及时沟通情况、答疑解惑,化解案件查办阻力。
除此之外,为把好案件审理“入口关”,县纪委监委利用“室组地”联动机制,由镇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先行审核把关后再移送审理室进行分类处置,强化案件质量“源头管控”。其中,对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先法后纪类案件,在审批程序、审理文书等方面做“减法”,缩短审理时间。同时,实时收集频繁出现的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确保基层案件质量和时效双提升。
今年以来,“乡案县审”审结案件117件,省减审理文书80余个,案均问题反馈率较去年下降50%。
“通过‘乡案县审’,各镇纪委以往会查不会审、程序不规范、证据有瑕疵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案件质量和干部业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高县纪检监察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结合其他县区优秀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切实守牢案件查办质效关口。(李长林 钟川)